原標題:擅自處置危險廢物 五人被行政拘留
在沒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,擅自處置危險廢物,4月1日以來,市生態環境局萬柏林分局、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聯合行動,依法對涉案的5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。
市生態環境局萬柏林分局執法人員于3月底在萬柏林區彬斌廢品收購站檢查時,發現該廢品收購站產生230公斤廢鉛酸電池。執法人員查明,該廢鉛酸電池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,該廢品收購站未辦理相關許可證擅自拆解電瓶車,未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,違法從事收集、貯存、處置活動,遂將經營者呂某、宋某移送公安部門。兩人隨后被公安部門行政拘留。
市生態環境局萬柏林分局執法人員4月6日在該區小郭汽修廠檢查時,發現卜某正在該處收購廢催化劑。經查,卜某收購廢催化劑約150公斤,而廢催化劑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,但卜某并未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。隨后,在向公安部門移送案件后,卜某被行政拘留。
此外,執法人員于4月11日在萬柏林區全頤昌汽修服務部檢查時,發現該單位2023年產生廢催化劑約4公斤,并將產生的危險廢物(廢催化劑)提供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堆放、利用、處置。執法人員4月13日在山西楊子二手車有限公司檢查時,發現該單位產生廢催化劑約3.5公斤,該單位將產生的危險廢物(廢催化劑)提供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堆放、利用、處置。在固定證據并將案件移送給公安部門后,經營者郭某、劉某分別被行政拘留。
據介紹,廢催化劑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具有巨大的危害。部分新鮮催化劑本身就含有有毒有害成分。在生產過程中,與催化劑接觸的物料中的有毒有害成分也會進入到催化劑中。若將廢催化劑隨意處置,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會隨著雨水的沖刷進入水體和土壤,危害周邊環境,并通過食物鏈危及人體健康。此外,部分廢催化劑的粒徑很小,極易被人吸入,從而危害人體健康。(任曉明)